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学生实验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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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写出实验预习报告,写明实验目的、选用的仪器设备及器材,仪器设备的组装连接,实验的方法、步骤以及注意事项。凡不作预习报告者,不得进行实验。

二、进入实验室,听从实验指导人员的指挥,在指定的位置上进行实验,不准挑选或任意变更实验地点。

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防止事故,对违反操作规程者,实验指导人员有权停止其进行该实验。

四、实验测试数据须经实验人员审核,确认无误方能整理仪器设备结束实验。

五、每次实验结束后,要对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擦拭,去除灰尘和污迹。班长要指定部分学生,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挥下,对实验室进行清扫。

六、学生在完成规定实验内容后,如需进行规定以外的实验时,应事先报告实验指导人员,提交实验方案书面材料,获准后方可进行实验。

七、实验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排除,防止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实验指导人员,进行妥善处理。对事故隐匿不报或转嫁他人者,要追查责任,从严处理。

八、对实验室财产要加倍爱护,精心使用,不乱丢、乱放和私自拿用。凡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以及不爱惜国家财物而造成损失者,均应照章赔偿。

九、文明整洁,做到:

1、     尊敬实验室工作人员,尊重他们的劳动;

2、     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时间进入实验室;

3、     严肃认真,不喧哗、不戏闹、不谈论与实验无关的事宜;

4、     不带与实验无关物品进入实验室,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

5、     讲礼貌,实验室内不吸烟、不饮水、不吃食物;

6、     守纪律,实验过程中不随意出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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