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生物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内江师范学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生命科学学院   编辑:王芳   查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及造成的损害,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应急机制,规范实验室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快速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内江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水生生物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实验室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或事件。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按以下类别认定:

1、危险化学品事故:指危险化学品遗失、被盗、燃消停烧爆炸等事故;

2、实验室燃烧、爆炸事故: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实验室燃烧、爆炸事故;

3、触电事故:指各种原因导致实验室触电且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4、公共卫生事件:指实验室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发生遗失、泄漏以及存放这类微生物的装置发生重大损坏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的事件;

(五)其他事故:除以上事故以外的其他导致实验室有人员伤亡、财产重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的事故。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四条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实验室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是工作的首要任务。

第五条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六条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对实验室发生的安全事故,各实验室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到位,各司其职。

第七条 妥善处理,四不放过。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在坚持“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认真整改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不处理责任人不放过”的基础上妥善处理。

第三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八条  建立省级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成立水生生物省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人员构成

组长:中心主任

副组长: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

成员: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教学和科研指导老师

第十条  主要职责。负责组建应急处理临时指挥部;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各实验室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理。

第四章 安全事故响应及报告

第十一条  发生安全事故时,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采取自救、互救措施的同时,应立即报中心主任、本单位分管领导、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安全事故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或119求助,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向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进展。

第十二条  对重大及较大安全事故,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调度,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在确认事故后立即向上级等相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及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  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各级安全工作机构的应急联系电话如下:

党委保卫部(处):2340098

校医院:2341225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2340037

紧急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第十四条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实验室安全事故及其重要情况的,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第十五条  触电

(一)迅速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

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二)救治触电者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如神志清醒,应使其就地躺平,不要站立或走动,严密观察。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三)检查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呼吸停止或心跳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并尽快联系医院救治。

第十六条 火灾

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一)第一时间确定火灾发生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二)迅速查看火灾周围环境,判断是否有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及是否会诱发次生灾难。

(三)果断、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选用正确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1. 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采用水冷却法灭火;但对珍贵图书或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2.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的火灾,应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3. 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4.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四)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第十七条 爆炸

(一)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时,要立即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校务部保卫办公室、火警119或公安110报警。发现受伤人员求助120急救,并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急救。

(二)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转移其他易爆物品,并力争在爆炸的初期阶段就近取用消防器材果断扑灭因爆炸而引起的火源,同时大声呼救。

(三)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第十八条 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化学品泄露

1)疏散和隔离。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首先应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若为易燃易爆化学品大量泄漏,应立即切断事故区电源、严禁烟火、设置警戒线,并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

2)泄露源控制与处理。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尽可能通过关闭阀门、停止实验、堵漏、吸附等方法控制泄漏源,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液体化学品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须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向有害物蒸汽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可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泄漏液体,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物,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对于气体泄漏,应开窗保持通风,稀释其浓度。

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吸收棉等吸收、中和;泄漏量大时,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物抽入容器内。

发生大规模泄漏事故,或者不了解化学品的毒性或正确的清理程序,必须报告公安或消防部门,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2、中毒

1)吸入中毒。若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

2)经口中毒。毒物无腐蚀性时,要立即刺激催吐,可饮大量清水引吐,或用药物(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引吐。

对于氯化钡、碳酸钡中毒,可口服硫酸钠。氨、铬酸盐、铜盐、汞盐、羟酸盐、醛类、脂类中毒,可喝牛奶、生鸡蛋等缓解剂。烷烃、苯、石油醚中毒,可喝一汤匙液状石蜡和一杯含硫酸镁或硫酸钠的水。

3)经皮肤中毒。将中毒者立即从中毒场所转移,脱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净皮肤。

3、灼伤

1)试剂溅入眼内时,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冲洗时,眼睛置于洗眼器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医院治疗。

2)皮肤被强酸灼伤时,先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相关部位10-15分钟,再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肥皂液进行洗涤。当皮肤被草酸灼伤时,应用镁盐或钙盐进行中和。

3)皮肤被强碱灼伤时,尽快用水冲洗至皮肤不滑为止,再用稀醋酸或柠檬汁进行中和。当皮肤被生石灰灼伤时,应先用油脂类物质除去生石灰,再用水进行冲洗。

4)皮肤被液溴灼伤时,立即用2%硫代硫酸钠溶液冲洗至伤处呈白色;或先用酒精冲洗,再涂上甘油。眼睛受到溴蒸气刺激不能睁开时,可对着盛酒精的容器注视片刻。

5)氢氟酸灼伤时,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

6)苯酚灼伤时,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4体积10%的酒精与1体积三氯化铁混合液冲洗。

经过初步急救后,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4、丢失、被盗

发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事件,工作人员应保护、封锁现场,立即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在确定丢失原因和地点后,积极查找。同时立即报告公安部门,积极配合进行调查、侦破工作。

第十九条 生物安全

(一)刺伤、切割伤或擦伤

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伤口,挤出伤口血液,用消毒液(75%酒精、碘伏、0.2-0.5%过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涂抹或浸泡伤处,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

(二)一般病原微生物污染

 1.病原微生物泼溅到实验人员皮肤上,立即用75%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

 2.病原微生物泼溅到实验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3.病原微生物泼溅到实验人员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用消毒液(75%酒精、碘伏、0.2-0.5%过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

1.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和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2.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3.进行现场消毒,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捕杀等措施。

4.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四)容器破碎及病原微生物溢出

1.做好个人防护,佩戴手套、护目镜、穿防护服。

2.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污染的破碎物品。

3.倒上消毒液(75%酒精、碘伏、0.2-0.5%过氧乙酸、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由外向内进行处理。

4.消毒30分钟后,将布、纸巾以及破碎物品清理掉;玻璃碎片应用镊子清理。

5.再用消毒剂擦拭污染区域。

6.如果用簸箕清理破碎物,应对其进行高压灭菌或放在消毒液内浸泡。用于清理的布、纸巾等物品应作为污染性废弃物处置。

(五)离心机内盛放病原微生物的离心管发生破裂

1.做好个人防护,佩戴手套、护目镜、穿防护服。

2.非密封离心机发生离心管破裂或疑似破裂时,关闭机器电源,让机器密闭30分钟使气溶胶沉积;如果机器停止运转后发现破裂,应立即将盖子盖上,并密闭30分钟。使用镊子清理玻璃碎片,所有破碎的离心管、玻璃碎片、离心桶、十字轴和转子都应放在消毒液内浸泡消毒30分钟;离心机内腔用同种消毒液擦拭后再用清水冲洗并干燥。清理时所使用的全部材料都应按污染性废弃物处置。

3.在可封闭的离心桶(安全杯)内离心管发生破裂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装卸密封离心桶;如果怀疑在安全杯内发生破损,应该松开安全杯盖子并将离心桶高压灭菌。

第六章 安全事故后期处理

第二十条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安全事故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整改措施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和鉴定,形成调查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事故相关责任部门、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给以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水生生物省级教学示范中心负责解释。

                                                                                                            

                                                                        内江师范学院水生生物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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